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治法律2023-02-04 22:35:53百科知识库

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内容如下: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主旨

本条是关于债务人转移义务,从债务不得与主债务分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其从债务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比如,为了实现债权而设定的抵押权、质权等权利以及主债务的利息等从债务,都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给新的债务人承担。但是,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这些从债务不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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