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内容如下: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主旨
本条规定了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或者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
释义和理解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因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得因承办人等的变动不履行合同义务。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