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和中央组织部坚持边设计、边施工、边见效,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一件一件抓好实施。比如,以修订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落实“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重要方针,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工作;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都已初见成效。
《实施方案》出台后,关键是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切实履行好统筹规划、督促落实、沟通协调等职责。中央组织部作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单位,要带头完成好承担的改革任务,做好专项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具体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推进落实的合力。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加强督查落实。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推进。注重过程跟踪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开展改革举措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把握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内在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四是加强舆论引导。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营造有利于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