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的理解。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对在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主旨
本条是关于表彰奖励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对城管执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组织表彰奖励。表彰和奖励的目的在于弘扬和推广先进经验,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巩固成绩,取得新的进步,最终有利于在营造关心城管执法、配合城管执法、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