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一是全国性公司,二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政治法律2023-02-04 17:34:50百科知识库
四类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一是全国性公司,二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
很抱歉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