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公证需要提供证据吗

政治法律2023-08-21 12:51:27

事实收养公证需要提供证据吗

需要。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需要。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本文标签: 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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