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办不了登记的,即使因为之前的婚姻管理制度有所缺陷。办理的结婚证重婚,所办理的结婚证也是属于无效结婚证,法律上是不承认双方之间的婚姻。双方之间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重婚是不能办结婚证的,即使有结婚证,重婚也是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婚姻有经过登记的法律婚姻与未经过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之分,故重婚也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之分,两个法律婚、两个事实婚、先法律后事实、先事实后法律的情况,都属于重婚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都只能够和一个人保持婚姻关系,不能和多人保持婚姻关系。即使跟多人有结婚证或者是有事实婚姻的情况,法律都不会承认第一人之外的法律婚姻关系,并且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配偶也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