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对未遂犯罪应该按照犯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减轻处罚的幅度,所以,未遂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得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等相关因素自由裁定,但犯罪未遂被免于处罚的可能性不大。
一、刑事案件中未遂犯罪应该怎么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
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
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
4、实行的行为必须是在行为人的犯罪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反映其犯罪意志。
(二)犯罪没有得逞。
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
(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未遂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必须在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悔改之心,是因为受害者的正当防卫或其他因素才阻止了犯罪行为的,事后受害人一定要抓紧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