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的规定是在犯罪目的上谴责他是限制他人的自由,后者的话是主要是强迫他人进行劳动,所以两者在这样的一种刑法当中所规定是存在着一些不同的,除此之外的话它还是有一定的处罚的法条依据的是我们刑法244条。
一、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的规定是强迫劳动罪和非法拘禁罪犯罪的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的目的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罪的目的则为强迫他人劳动来获得利益。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对职工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这里要注意的是:一为限制自由,且强迫他人劳动。一为剥夺自由,实施拘禁。非法拘禁罪,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二、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44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 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话,是非常过分的行为,因为就连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只有在进行一个案件调查的时候,才能够采取这样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的措施,所以如果是非法的限制的话,那么就需要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