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间谍罪规定了具体的三种行为形式:参加间谍组织;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明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或者组织的代理人,并接受间谍任务;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行为。
法律上叛国罪和间谍罪是怎样的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间谍罪规定了具体的三种行为形式:参加间谍组织;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明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或者组织的代理人,并接受间谍任务;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了背叛国家罪,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了罪。
叛国罪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此条,我们注意到,背叛国家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而间谍罪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间谍罪规定了具体的三种行为形式:
1、参加间谍组织,
2、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明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或者组织的代理人,并接受间谍任务
3、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上在对叛国罪和间谍罪的规定,叛国罪的定义对象分为个人和组织机构,对于他们的行为危害到国家的一切主权,领土,以及其他安全,那么这些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叛国罪。而间谍罪的定义对象与叛国罪是一样的,但是行为对国家秘密文件的泄密及相关行为都是被定义为间谍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