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共犯和间接走私的认定需要看二者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走私犯中的共犯是直接参与到本次的犯罪活动之中,而间接性的走私却是借他人之手完成了犯罪行为,当事人是间接参加或者一般是以走私物品的买房与犯罪产生联系。
一、走私罪共犯与间接走私如何去认定?
走私罪共犯和间接走私的认定需要看二者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共犯是直接参与本次走私;间接走私是不直接参与,但与走私犯之间达成共识和默契,往往是收购走私货物。间接走私的,走私什么货物,就定什么罪;共犯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或主犯或从犯,再根据走私物品的不同,定不同的罪名。其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法条链接:《刑法》
1、第一百五十五条 【间接走私行为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的规定】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2、第一百五十六条 【走私共犯】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3、第二十六条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4、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走私这种犯罪中参与者可能会是多个人,而这些通过合作完成犯罪活动的主体都属于共犯,而间接的走私是法律上所说并没有参与却实际与犯罪活动产生一定关系的主体,这些主体在量刑上可能会与直接犯罪的主体在刑期上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