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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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设备手机、电脑等的普及,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具。但在人们对互联网依赖的同时,一些有可能虚假,不真实的谣言也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这时候就需要法律对其的规范。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网络谣言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是读法小编为您解答。
2015年8月29日在京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现行刑法第九个修正案。2015年11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九)》。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 第三十二条规定:
【原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背景】当前,诸如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看似传递正能量的文章,却有可能暗藏诈骗电话。然而,网友跟风、盲目转发则容易进一步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此次修订案出台,“网络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这也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
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运营经理尹雪赓表示,在以往因谣言获刑的案件中,大多是“非法经营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等罪名,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法条。此次调整,既让相关判决更有依据,也可以减少判决上的争议。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表示,如若在网络这种公共场合散布虚假信息,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包括即将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利用信息网络散布虚假警情等信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行政责任或者简单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即刑法修正案九网络谣言的相关介绍,我们知道,在这个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的传播速度是难以想象的,尤其是在各种社交平台,人们更应该规范自己,不制造谣言、不相信未证实的虚假信息,不传播谣言,有自己的评判标准,不听之任之。如果真有什么大事发生,国家的信息平台一定会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