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7 17:19:39

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

疑罪从无这个词听上去对我们稍有陌生,可以判断这是个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有名词,从字面上拆解大概是,犯罪嫌疑人由于某种情况洗脱了嫌疑罪名,此时就非常好奇了,到底是什么情况导致罪名洗脱,下面跟随读法来了解一下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

一、疑罪从无的概念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二、什么情况下疑罪从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由此可知疑罪从无并不是很难理解,上述很清楚的表述了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是当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时,法院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和不起诉的决定,这种决定适用于情节轻微、时效过期、特赦免刑、告诉失效、当事人死亡、以其他法律为基准几种情况。这种判决可以说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人身保护,体现了嫌疑人也有人身权利,不可能一直呆在牢里等待洗脱嫌疑的那一天,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每一类的人身自由都有该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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