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一般是对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说到此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就是四种,包括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一、触犯寻性滋事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寻衅滋事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采取了列举式立法模式,具体行为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造成恶劣影响,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国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仅仅只规定了一个量刑幅度,对此罪的最高处罚也就是5年有期徒刑。而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本罪在客观方面有四种法定的行为方式,除了这四种行为,其他行为不犯本罪;其次,只有情节严重的行为才可能触犯本罪;再次,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