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情形是不会产生的,两者所存在的构成要件是不一样的,对于受贿罪是明知故意犯罪却还是要触犯我国的刑法,而对于玩忽职守的情形必然会存在过失从而产生的犯罪。
一、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情形会产生吗?
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情形是不会产生的;构成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只能是故意。而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过失。不难理解,首先,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前者出于故意,后者出于过失,两种不同的故意不不符合想象竞合犯出于一个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要件。
其次,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分别侵犯了不同的客体,触犯了不同的罪名,也不符合想象竞合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的犯罪的客观要件。因此受贿罪不可能与玩忽职守罪发生竞合。
二、个人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情节较重,是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竞合有想象的竞合还有法规的竞合犯, 这两者所处罚的标准是不一要的,对于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是属于两者不同的犯罪情形,不管是从主观的要件上还有客体上面都有不一样的,竞合必须要是由一种法律的行为,而同时导致多个罪名发生,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