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检察院程序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政治法律2023-08-07 16:01:17

玩忽职守检察院程序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检察院程序立案的标准是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重伤的;再者就是导致二十人进行中毒的;同时还有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是造成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等,都是可以进行立案的。

一、玩忽职守检察院程序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主体要件,但玩忽职守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就是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对于此行为只要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就可以由检察院直接的受理,从而按案件的轻和重来进行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有构成条件才能成立一起诉讼案件。

本文标签: 职务类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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