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对于那种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有宣告缓刑的可能。之后,就不立即将收监执行所判刑罚,而缓刑人员的生活状态也是维持之前的一样。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法官在依法对刑事案件作出宣判的情况下,虽然会对犯罪分子作出主刑的处罚,但同时也会宣告其适用缓刑。之后,我们也看到罪犯虽然被判刑了,但却没有被收监执行刑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其实缓刑在我国不属于刑事处罚中种类的一种,但这却是刑罚的一种特殊制定。就那种罪刑较轻,没有造成什么严重损害的罪犯而言,在审判过程中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缓刑。一旦被宣告缓刑了,之后就可以暂时不用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可以说对他们是很有利的。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之后被宣告缓刑,那么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呢?结合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对于那种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有宣告缓刑的可能。之后,就不立即将收监执行所判刑罚,而缓刑人员的生活状态也是维持之前的一样。但是宣告缓刑的同时有考验期,这段期间就要求缓刑人员,定期到指定的公安部门据实报告期情况。当然通常情况下也不允许离开居住地,除非在向公安机关提出了申请之后并获得了批准,否则的话可能会视为违反缓刑考验期内的规定,那么就有可能被收监。
要注意的是缓刑仅仅适用于主刑,若被判主刑的同时,还有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的话,则附加刑依旧是要被执行的。该交纳罚金的要积极交纳,该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也要被剥夺。若不积极交纳罚金的话,则可能对缓刑的适用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当缓刑考验期满,同时缓刑人员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或者又犯新罪等情况的,那么之前法官判处的有期徒刑将不再执行,这种情况下与假释期满的结果不同。缓刑期满后及时在5年之内又再次犯罪了的,也不会被认定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