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能不起诉吗

政治法律2023-08-07 15:31:10

绑架罪能不起诉吗

绑架罪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起诉一方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只要构成了绑架罪,那么就必然要进行刑事案件司法程序,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报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完毕后再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绑架罪是必须要起诉的。

?触犯刑法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犯绑架罪也是一样。不过需要立案侦查,然后在起诉,最后通过审判决定应承担的刑罚。在绑架罪中,有些受害人得到满意的赔偿,认为不用起诉了,这是可以的吗?读法小编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绑架罪能不起诉吗?

一、绑架罪能不起诉吗

绑架罪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起诉一方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只要构成了绑架罪,那么就必然要进行刑事案件司法程序,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报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完毕后再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所以,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绑架罪是必须要起诉的。

二、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表明强调的也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这种犯罪实际上就是旧社会甚为猖獗的“绑票”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已经绝迹,近些年来又重新出现,并有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将绑架行为单立为罪名。犯罪对象是“他人”。“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由于这种犯罪的“危害性特别大,凡是年满14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①。我们认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刑事案件可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可以不用起诉,但公诉案件是必须起诉的,因为公诉案件的起诉人是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后是不可以不起诉的,所以,有疑问请登录读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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