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

政治法律2023-08-07 14:09:37

贪污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自古以来,贪污罪都是一项常见的,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刑事罪名,那么,在当前社会,贪污罪是我国刑法第几条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下面,我们读法小编马上为大家具体介绍。

贪污罪《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贪污罪刑法条文是哪条、刑事条文规定了哪些内容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贪污罪是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该条文主要规定了贪污罪的概念、量刑等知识,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随时来电咨询,我们读法将尽快为您具体解答。


贪污罪共同犯罪量刑原则

贪污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贪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