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罚标准是三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外带剥夺政治权利这种附加刑,如果招摇撞骗的情节相对来说比较轻微,那么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最轻的处罚就是管制或者只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话就可以不用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了。
一、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罚是什么?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这并不是多么高级的诈骗方法,犯罪嫌疑人所利用的就是有些民众一见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只有一种畏惧的心理,连正常的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都不敢,还有部分受害者总觉得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还是可以给自己大开后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