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身份情况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及相互关系。2、正文:写明分割财产的原因及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3、尾部: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我国刑法中只规定的有重婚罪,而没有事实重婚罪这种说法,不过现实中却有事实重婚。那么你知道什么是事实重婚吗?如果涉嫌事实重婚的话,当事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下面就让读法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事实重婚
事实婚姻重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第一段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段婚姻是法定婚姻,二是两段婚姻都是事实婚姻(若第一段婚姻为法定婚姻,后一段婚姻为事实婚即构成重婚,而不是这里说的事实婚姻重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7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重婚的处理
(1)重婚的民事后果。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②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③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2)重婚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事实重婚,简言之就是没有与对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且在此之前又存在一个法定婚姻或事实婚姻的情形。对事实重婚的处罚,一般是按照重婚罪的处罚进行的。会对当事人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事实重婚的对象是现役军人配偶的话,则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