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诉的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应当立案,但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决定不立案的这些刑事犯罪活动,受害者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像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就包括从官案或者说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刑法中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可以自诉?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可以自诉的案件不代表着都是告诉才有处理的刑事案件,就像是重婚罪一样,三方当事人谁都不到公安机关去报案,但是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这种状况的话,公安机关不会因为没人报案就不处理的。其他大多数的案件由公安调查清楚了,检察院才能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