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受害者可以和犯罪嫌疑人和解,但即便是双方当事人和解了,在有证据证明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不能撤案的,如果受害人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部分公诉案件可以和解撤案。
一、公诉案件批捕后能和解吗?
批捕后能和解,但和解后不能撤案。我国法律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中,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公诉案件中受害者和嫌疑人和解可以从轻处罚吗?
可以,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三、公诉案件中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要跟犯罪嫌疑人和解这是受害人自己的选择,但因为公诉案件除了侵犯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也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法律制度,所以人民检察院是一定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在公诉案件中,司法机关的工作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