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检察院批捕以后羁押的时间一般是不应该超过两个月的,但司法实践中因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涉案金额较多,案情也比较复杂,所以,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延长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一般可以延长两个月左右。
一、非法吸收公共财产检察院批捕后羁押的时间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另外,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检察院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正式批捕就说明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为没有批捕之前对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几乎是没有限制的,所以正式批捕以后,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就受到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