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8-07 05:34:22

北京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从犯的处罚是比照主犯应负刑事责任,并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具体作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是对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来讲这种犯罪只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进行处罚。而在具体量刑的时候,则各省都有自己的一个量刑标准,而这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的,同时也是获得了批准的。下面,读法小编围绕北京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二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5.被害人同时有多处不同程度伤情的,被害人数的刑罚增加量按照最重伤情一人计算。

像聚众斗殴这样比较常见的刑事犯罪量刑标准,法律都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定,而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市聚众斗殴量刑标准的细化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读法的在线律师。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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