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察机关批捕了犯罪嫌疑人之后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因为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当中都没有规定只要批捕就绝对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还没有正式结束等情形。
一、监察机关批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批捕以后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监察法监察对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批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被监察机关依法批捕的,那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他普通的民众犯罪都是被检察院批捕的。但是,批捕和取保候审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很微妙的,因为批捕犯罪嫌疑人的适用条件和取保候审正好是截然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