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的这些人是不能出国的,毕竟取保候审阶段案件还处于继续侦查的状态当中,按照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首先就要做到随叫随到,而且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能离开自己现在居住的地方,执法机关也绝对不可能批准当事人出国的。
一、取保候审的人能出国了吗?
不能,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
1、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既然司法机关能同意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申请,那必然就会通过其他的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有些人可能根本就不向执行机关报告,想要偷偷出国的这些人也是枉费心机,因为出国所需要的护照等这些重要资料已经全部上交给公安机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