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月还没有移诉审查起诉的情况下可以争取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通常是两个月,案情复杂的话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超过了法定羁押期限还要继续侦查的,就应当予以取保候审。
一、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逮捕后侦查期间期限是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已经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就算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三个月还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不等于公安机关就必须要取保候审的,因为在羁押了三个月的情况下,还可以继续延长两个月,所以,提出了取保候审不一定公安机关就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