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事责任,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涉案金额的5%-20%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上罚金,具体情况还需要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量刑处理。
一、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本罪的客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行为,显然是侵犯了我国有关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起诉,由法院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