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否需要换押

政治法律2023-08-07 02:23:16

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否需要换押

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需要换押的,但是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要求进行程序上的准备,目的还是为了尽快解决此类问题,对于换押的 条件梳理需要有关人员的帮助,所以在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条例,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遭受侵犯。

一,犯罪人员二次退查以后是否需要换押

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接收案件的单位要向看守所送达换押票,即你局应向看守所送达换押手续.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让看守所知道案件现在在哪个机关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间内侦查终结案件。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呵以延长2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徒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0、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间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

换押的事情解决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环节进行实操,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关人员会忽视实际的利益分析,导致自己的操作不断出错,但是只要自己的案件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事情的处理就会比较简单,自己需要多加留意有关细节就可以了,不会有太多的阻力。

本文标签: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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