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的时间如果超过7天的话犯罪嫌疑人只能向该检察院的上级单位进行投诉,但实际操作中,几乎没有发生过检察院批捕时间超期的这种案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最多就是7天,与此同时,律师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批捕超过七天怎么投诉?
察院批捕超过七天一般只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批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批捕超过7天的这种状况肯定是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为审查批捕的时间是不能延长的。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特殊状况,有可能是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司法腐败,除了向上级检察院投诉之外,也可以向监察委投诉检察院的这种违法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