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嫖娼未遂如何处罚的?

政治法律2023-08-07 00:32:53

对于嫖娼未遂如何处罚的?

对于嫖娼未遂的处罚是,会直接纠正违法的行为,并且及时的进行教育;只要没有造成危害的后果,那么都不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此行为的话,那么就会给予五日以下的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嫖娼本就不属于犯罪的行为,对于造成未遂的情形也不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处罚,但对于执法人员会及时的进行教育,改正这种不好的行为,但如果在嫖娼的过程中组织他人进行卖淫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理。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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