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批捕阶段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政治法律2023-08-07 00:25:33

故意伤害批捕阶段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故意伤害案件在批捕阶段的辩护词一共就是由4部分组成的,但是,不管刑事案件在哪个阶段,只要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交辩护词的话,存在差别的都是辩护词当中的辩护理由,意思就是批捕阶段的辩护词的写法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辩护方案由辩护人自己想。

一、故意伤害批捕阶段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故意伤害批捕阶段辩护词有4部分组成,写法是: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故意伤害罪是如何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辩护人之所以在批捕阶段向检察院递交辩护词,可能是在辩护人看来,人民检察院应该作出不予批捕的这种决定才符合实际情况,辩护词的结构组成和刑事案件的罪名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作为辩护人应该很清楚,胡乱辩护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起到任何作用。

本文标签: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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