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进行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时也有较强的规定。规定这类案件要按照相应的审理机制和相应的判决结果进行处理。我国的司法机关和相应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执行的。那刑诉法161条内容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我国进行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时也有较强的规定。规定这类案件要按照相应的审理机制和相应的判决结果进行处理。我国的司法机关和相应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执行的。那刑诉法161条内容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自197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条文注释
本条规定了对违反法庭秩序行为的处理。
法庭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严肃活动。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秩序,以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说来,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经审判长同意才能发言;在法庭上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听从审判长指挥,等等。这些纪律、规定,在法庭审判开始时,应当庭宣布。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4条
我国规定相应的当事人再法院的审理过程中造成对法院秩序不严肃的,我国的执法机关可以对相关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判罚,这类行为对我国的社会和法律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我国法律部门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