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刑事案件是指破坏我国的安定团结的社会案件,对国家的利益或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危害。我国在这部分法律的解释非常详细,就是为了尽快处理这类案件。那刑事诉讼法起诉期我国法律都有哪些规定,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解答这类时间规定。
诉讼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的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在14日以内;
3 、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五、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六、审判阶段的期限
1、简易程序应在20日内;
2、普通程序一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二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
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这类案件一般为我国的办案机关所严办的案件,一方面对于这类案件不继续扩散,另一方面防止犯罪者继续作案。对时间上的要求也是最大限度的保护犯罪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我国办案的基本程序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