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后果,就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利用邪教组织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可能会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有哪些惩罚?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 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死 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三、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对于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在国家法律制度中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判处死刑的,因为致受害人死亡的结果不是犯罪嫌疑人直接实施的,受害人也是因为相信了邪教组织,所以才造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