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诋毁商业信誉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政治法律2023-08-06 23:16:35

中国对诋毁商业信誉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制度中对诋毁商业信誉罪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拘役或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犯罪情节,也有可能是单处罚金,诋毁商业信誉情节严重的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若不构成犯罪,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中国对诋毁商业信誉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诋毁商业信誉罪的立案标准是: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诋毁商业信誉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致使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或无法开展,如商品严重积压、滞销,客户纷纷退货或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2)导致他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

(3)多次实施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4)造成恶劣影响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着重考虑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三、诋毁商业信誉罪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商业信誉在某种程度上是企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所在,如果企业的商业信誉受到影响,是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这样严重的后果的,如果诋毁商业信誉造成相关企业破产,肯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