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可能会被收监,也有可能会恢复人身自由。具体的处理情况,需要由相关的司法机关来来决定。在期限届满之后,若是还想继续被取保候审的,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一、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会被收监吗?
1、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可能会被收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法定处理方式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还可以提出取保请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对于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是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若是满足了法定的条件,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此请求若是被司法机关受理,那么犯罪嫌疑人最少需要缴纳一千元的保证金。对于在取保期间没有违法的情形,在期限届满后,此保证金一般会被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