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了的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怎么办?

政治法律2023-08-06 21:28:59

已经立案了的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怎么办?

已经立案了的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公安机关可能会需要撤案,这是由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交上来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在审查后,若是发现案件应过了追诉期,一般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一、已经立案了的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怎么办?

已经立案了的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公安机关可能会需要撤案,若不撤案,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也一般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追诉期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因为对于过了追诉期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可能并不会提出公诉请求,故此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期间,一般就会采取相应的办法判断涉案人员实施犯罪的时间、涉案人员可能受到的最高处罚等的事项,然后判断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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