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基本原则包括:1、 双重犯罪原则。2、罪名特定原则。3、政治犯不引渡原则。4、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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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上,我国已经和许多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比如说,在我国犯罪的人员如果潜逃至与我国有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该犯罪人员会被引渡回中国。将犯罪人员引渡回来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守引渡的基本原则。下面由读法小编为大家讲解相关的知识。
一、引渡的基本原则
(一) 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反之,则不能引渡。
(二)罪名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的人引渡回国后,必须以请求引渡时所持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它罪行进行审判或惩处。
(三)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四)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二、引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七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
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
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
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
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
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
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
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
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
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
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只有引渡国双方都认为的犯罪才适用于引渡条约,同时,还包括了政治犯不引渡和本国国民不引渡的原则。在国际上,只有签订了引渡条约的双方才可以请求引渡,我国目前已经和四十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相信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我国会与更多的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从而实际与国际司法制度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