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管制、拘役。公安机关进行抓捕嫌疑犯人的情况下,知道跟嫌疑犯人有关系的人,都要如实地提供证据,否则也是属于犯罪行为。
一、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认定
1、本罪与知情不举行为的界限
《国家安全法》第17条规定,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的刑事责任。本罪在是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的情况下发生的,它不是一般的知情不举,二者必须严加区分。
2、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罪在客观上只能由作为构成,而本罪在客观上只能由不作为构成。
三、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1、【自首】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积极配合】应当配合相关机关,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且不袒护他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3、【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4、【诉讼权利】若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每个公民都有除害的义务,在知道犯罪人犯罪证据的情况下,要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进行隐瞒或者是虚假提供,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情况下会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