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政治法律2023-08-06 18:55:59

骗取贷款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骗取贷款罪既遂的惩罚,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处3-7年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可以对单位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但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来处理。

一、骗取贷款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骗取贷款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骗取贷款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情况,相关事项的认定上,是可以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贷款的实际金额大小不同的,那么所认定的量刑情况也是不同的。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