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偿还。不过,如果因为法人代表的过失或者故意才导致公司欠下了债务,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代表承担偿还责任。
一、一般公司欠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不一样的,公司就是法人,所以公司欠款以后,公司偿还的意思就是法人偿还。但法人代表和股东没有任何违反职权的行为的,就不能要求法人代表或者是股东替公司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