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还会追诉吗?

政治法律2023-08-06 18:36:03

过了追诉期还会追诉吗?

过了追诉期后一般是不会追诉的,但如果司法机关认定需要追诉的,可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处理的,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

一、 过了追诉期还会追诉吗?

超过追诉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二、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对于追诉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犯罪罪名,由于其法定的最高刑是不同的,那么其认定的追诉期限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