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服刑人员想要申请假释的,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的建议,当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之后,组成合议庭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重点要审查犯罪分子是否有悔改和立功的表现,并且确定其不会再做对社会和人民有危害的事情,在此基础上裁定予以假释。
一、服刑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1.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2.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二、假释必须遵守的法定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三、哪些罪犯不能申请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服刑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服刑期间有端正的悔改态度,接受教育和改造后明确不会再对社会和群众做出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附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因此,必须以严格的法定程序逐步审理假释建议,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同时也要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监督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