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九的规定中取消了九大罪行的死刑,被取消的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我国《刑法》逐步减少死刑并控制死刑的适用,体现了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和尊重。
一、刑九关于死刑做了哪些规定?
我国因为《刑法》的存在,犯罪才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止,社会才会更加安定和谐,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刑法也需要随着完善发展。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九个适用死刑罪名。取消死刑的9种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二、刑法修正案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刑法修正案是指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刑法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三、刑法修正案(九)的具体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自2013年开始起草,收受礼金罪只是其中新增的罪名之一,制定收受礼金罪的用意,在于弥补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反腐要求的脱节。刑法修正案(九)还将对受贿罪量刑进行规范化,受贿罪量刑标准将不再以5000元、5万元、10万元三个“尴尬”的数字为量刑标准。
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其中,对于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罪名,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解放军总装原政委迟万春委员赞同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但对减少死刑的标准,他表示疑惑,如果根据“在实践中较少适用”就取消,就值得商榷。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针对草案中提出的拟取消9项死刑罪名以及猥亵男性、考试作弊、超载超速、制售假证构成犯罪等相关规定,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建议。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了解了,刑法修正案(九)取消的九个适用死刑罪名是哪些,以及为什么我国在逐步减少死刑并控制死刑的适用,同时也了解到了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也是为了紧跟改革步伐,落实改革任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