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6 18:22:08

拘役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没有专门设立拘役所,有拘留所和看守所,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在于法律依据不一样,羁押的对象不同,法律监督方面也有差别。比如拘留所中羁押的对象都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人,看守所中羁押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是已经被判刑的罪犯。

一、拘役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没有拘役所,有拘留所,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二、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可以会见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综上所述,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涉嫌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话,就是关押在拘留所的,如果因为故意杀人、诈骗等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关押在看守所。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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