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权利,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还会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法律规定了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辩护?律师可以拒绝给被告人辩护吗?读法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但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
拒绝辩护:
1.被告人拒绝律师
《最高法解释》第38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第165条,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的,对于应当指定辩护的,不予准许;
其他情况可以准许,但被告人只能自行辩护。
2.律师拒绝被告人
《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以上内容由读法小编整理提供,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律师也可以拒绝辩护,但是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所应具备的条件在上文都有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延伸阅读: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权利?
哪些人不得担当刑事诉讼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