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政治法律2023-08-06 18:18:36

刑事诉讼中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犯罪嫌疑人、报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在符合相应的条件下,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特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刑事诉讼中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读法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原规定:

《高法解释》第36 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新法第34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变化:

1、将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扩展到了无期徒刑;

2、将指定辩护的义务主体从法院扩展到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

解读:

当前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不到30%.很多被追诉人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接受起诉和审判,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必须扩大指定辩护的范围。同时,将指定辩护的诉讼阶段延伸到侦查、起诉阶段,不仅有利于尽早保护被追诉****益,也可以为律师开拓更大的业务空间。

考察方式:

指定辩护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察对象,尤其是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今年仍不例外,很可能是一道多选题。记忆口诀可以更改为:

“盲聋哑变成半疯傻,未成年永远(无期)拿枪打(死刑)”

补充:

有同学发现新法没有“未成年”这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在新法第267条中这样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未成年人仍然是应当指定辩护的对象。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刑事诉讼中指定辩护的情形,指定辩护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充分地享受到辩护权,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保护。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到你,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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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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