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量刑辩护词怎么写?

政治法律2023-08-06 16:37:44

盗窃罪量刑辩护词怎么写?

被告因为盗窃罪被起诉后,律师应在庭审的时候出具辩护词,主要目的是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降低量刑标准。在辩护词中,律师可以写对盗窃犯罪事实认定客观,但是存在证据不足或者盗窃数额较小,并且被告认罪态度好,这些写上后有利于给被告争取利益。

一、盗窃罪量刑辩护词怎么写?

盗窃罪量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叫XXX,是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依法多次会见了被告人XXX,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对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辩护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根据质证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1、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XXX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犯罪。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XXX犯盗窃罪无异议。

2、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XXX具有如下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被告人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具有酌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主要有如下:

(1)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被告人的供述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且有客观原因尤其赃物直接使用于工作的特性,量刑时应与一般盗窃案有所从轻处罚的区别。

(3)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其主观恶性不大,具有自首情节,确有悔改行为,具备刑法关于缓刑的条件。因此,对被告人应减轻处罚,并建议宣告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盗窃案件是常见的侵财案件,法院开庭审理后,控辩双方到场,被告委托律师出具辩护词。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就需要在盗窃数额小、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及被告认罪认罚方面写,法院对盗窃罪判刑,主要是依据盗窃数额。

本文标签: 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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